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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互联网领域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
发布时间:2015-05-13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近日(16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互联网领域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较多。

  近年来,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目前我国市场知识产权领域,侵犯假冒比较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比较多;另外,知识产权的拥有人,通过滥用知识产权来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也比较多,特别是互联网领域。

  刘俊臣:“大家经常上网可能会有感受,每次点开一个页面或者使用一个软件,里面会有很多的条款,几十条甚至上百条,里面很多条款有一些限制性的说法。比如不能使用别的什么或者是相同功能的不同软件之间系统不能兼容的问题。这个问题也要解决。”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一些企业存在滥用知识产权的情况。

  阎晓宏:“对一些特别大的企业来讲,应该有社会责任和担当,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要注意到知识产权也要有利于便捷的传播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目前侵权盗版的问题还比较多,还有一些不法的盗版分子从事未经许可的商业性活动。”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激励创新,制止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截止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共立案调查了47件垄断案件,有21件已经结案,其他正在调查中。记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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