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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抓紧建设小微企业名录
发布时间:2015-08-07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已经开通的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所有板块功能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6月30日,工商总局负责建设的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正式对外开通。该系统包括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和小微企业库4个板块,目前已初步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的功能,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文件、地方政策等4个部分,汇集了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闻动态。

    据悉,全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由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下一步,总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其余3个板块,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总局要求抓紧开展本地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建设。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将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本地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今年9月30日前初步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和要闻动态功能;年底前完成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小微企业库等功能的开发。同时,总局正在抓紧制定申请扶持导航、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的标准以及小微企业库建设的技术方案。

    在此过程中,总局要求各地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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