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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03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高敬)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30日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关系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工商部门要强化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根据规定,企业应该按规定时间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否则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损害企业信用。记者从工商总局当天举行的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 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7月14日,全国274.7万户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占应公示企业的14%,纳入工商总局“黑名单”库并实行准入限制的自然 人共计183.7万人。

    为了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工商总局将从五个方面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继续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下一步,将完善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做好信息抽查工作。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的监督检查。推进工商部门公示处罚信息,开展即时信息抽查。

    ——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提高监管效能。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工商数据的深入挖掘,做好企业信息特别是年报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

    ——完善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尽快出台《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联合惩戒。年底前,建立全国统一的“经营异常名录系统库”和“严重失信名单库”,实现部门和地区间对企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要建立健全信用联动监管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惩戒措施,加强协同监管。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处理好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对取得执照后需要办理“证”的市场主体,做好证照衔接工作。对需要后置审批的,及时提醒企业按规定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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